立案后抓到人会关在哪里?

我有个朋友涉及一个案子,已经立案了,最近听说人被抓到了。我特别担心他,想知道立案后抓到的人一般会被关在哪里呢?是临时关押还是有固定的地方?具体依据是什么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被抓捕,通常会根据不同阶段和具体情况关押在不同的场所。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般会被关押在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同样会被关押在看守所。逮捕是一种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会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通常是在拘役所。但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没有设置拘役所,一般会在看守所执行拘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则会被送往监狱服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