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离婚起诉要在哪里进行?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但协商无果,所以我想走起诉离婚这条路。我们居住在巴中,我不太清楚该到哪里去起诉离婚,是去当地法院吗,具体是哪个法院呢,希望能得到解答。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巴中进行离婚起诉,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你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你就需要到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被告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管辖法院的确定会有所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所以,要是被告属于上述这些情况,你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巴中起诉离婚时,你要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同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管辖法院的相关证据,比如被告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这样能确保你的离婚诉讼顺利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