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撤销要到哪里办理?

我和对象结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我想撤销这段婚姻,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是去民政局,还是得去法院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办理地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婚姻撤销的办理地点需要根据不同的可撤销婚姻情形来确定。


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受胁迫结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受胁迫结婚的,要撤销婚姻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这是因为胁迫结婚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意志自主等重大问题,法院能够通过司法程序,更严谨地审查是否存在胁迫事实等情况,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种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在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情形中,也是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


综上所述,无论是受胁迫结婚,还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撤销婚姻都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因为婚姻撤销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判断和权益保障问题,法院具有专业的司法审判权和程序来处理此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