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在哪里开?

我打算起诉离婚,已经提交了相关材料,但是不知道后续开庭会在哪里进行。我想了解下,起诉离婚的开庭地点是怎么确定的,是在我提交材料的法院,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起诉离婚开庭地点的确定,一般遵循法律规定的管辖原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去。如果确定了管辖法院,开庭地点通常就在该管辖法院内进行。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开庭地点会根据实际确定的管辖法院来安排。


此外,如果案件存在管辖权转移等特殊程序,开庭地点也可能会有所变化。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开庭地点就会相应地变为接受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总之,起诉离婚的开庭地点主要依据管辖法院来确定,而管辖法院的确定又遵循一系列法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