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计入哪里?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开办费,像筹备期间的人员工资、办公费这些。我不太清楚在财务处理上,这些开办费应该计入哪个科目。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到底该计入哪里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中,开办费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开办费指的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比如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也就是说,企业通常将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管理费用。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开办费是为了企业整体的筹备和运营而产生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所以计入管理费用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本。


从税务处理方面来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这意味着企业在税务处理上有一定的选择权。如果选择一次性扣除,那么在企业开始经营的当年,开办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减少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选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则需要按照不低于3年的期限进行摊销,分年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处理开办费时,要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相关规定。会计上一般将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而税务上则有一次性扣除和分期摊销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盈利状况、资金状况等,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财务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企业要注意相关的凭证和记录的保存,以备税务机关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