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具的哪种劳动关系文书可以补缴社保?

我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纠纷,经过法院处理。现在我想补缴之前的社保,但是不清楚法院出具的文书里,到底哪种才能用来补缴社保。我很担心拿错文书导致无法补缴,想知道具体是哪种文书符合要求。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法院出具的哪种劳动关系文书可以用于补缴社保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补缴社保这件事涉及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时,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


法院出具的文书种类有多种,比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下面我们来分别分析它们在补缴社保方面的作用。


判决书是法院经过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裁判结果。如果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书明确认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判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补缴社保,那么这份判决书就可以作为补缴社保的依据。因为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社保经办机构会依据它来办理补缴手续。例如,在某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于是判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相应时间段的社保。劳动者就可以拿着这份判决书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及社保补缴问题达成一致,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时,该调解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调解书中明确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保的内容,劳动者也能凭借它去办理补缴。比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保的协议,法院据此出具了调解书,劳动者就可以依据调解书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补缴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权利。


综上所述,法院出具的能认定劳动关系且明确补缴社保内容的判决书和调解书,都可以作为补缴社保的有效文书。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文书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