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做出撤诉裁定后交给哪个部门处理?

我之前起诉了一个案子,现在法官已经做出了撤诉裁定。我不太清楚后续流程,这个撤诉裁定之后会交给哪个部门去处理呢?是继续留在法院内部流转,还是会有其他的处理方式,我想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当法官做出撤诉裁定后,具体交给哪个部门处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院内部的工作流程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般的处理情况。


首先,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官做出撤诉裁定后,通常会先由作出裁定的审判部门进行整理和归档相关的诉讼材料。审判部门会将撤诉裁定以及案件的其他卷宗材料进行整理,按照法院的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装订和编号。之后,这些材料会移送至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进行长期保存。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案件的卷宗进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询和调阅。


对于一些涉及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的案件,在撤诉裁定作出后,审判部门还会通知执行部门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执行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解除保全的手续,比如解冻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解除对财产的查封等。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是自诉案件原告撤诉,法官做出撤诉裁定后,审判部门同样会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一般来说,会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法院的刑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保存。而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起诉的公诉案件,如果出现撤诉情况,比如检察院撤回起诉等,审判部门会将裁定书送达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比如是否重新侦查等。


行政案件撤诉裁定作出后,和民事案件类似,审判部门会整理案件卷宗并移送档案管理部门。同时,如果案件在诉讼过程中涉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审判部门也可能会将撤诉裁定告知相关的行政机关。


综上所述,法官做出撤诉裁定后,主要涉及审判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等。不同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完成撤诉裁定后续的处理工作,以确保案件得到妥善的收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