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应该去哪个部门进行鉴定?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想要去做工伤鉴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也不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希望能知道准确的鉴定部门,好尽快完成工伤鉴定,获得应有的赔偿。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工伤鉴定一般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它分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两级。
当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明确指出: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此外,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证工伤鉴定的公平公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