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哪些部门制定并公布规定?

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些部门有权力去制定并公布法律规定呀?我平常对法律这方面挺感兴趣,但一直没搞清楚这个问题,感觉不同的法律好像来源都不一样,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法律规定由不同的部门制定并公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律制定方面的权限。


其次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对国家行政管理事务作出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


地方性法规方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主要是为了适应地方的特殊情况和需求,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这些条例体现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能够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是对上位法的细化和补充,有助于更好地执行和落实相关法律规定。


总之,我国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主体的体系,不同的制定主体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相应的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完备的法律体系,为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