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逮捕适用哪条法律?

我涉及一个法律案件,法院说要决定逮捕。我不太清楚法院做这个决定是依据哪条法律,想弄明白这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心里能有个底,也想知道法院这么做是不是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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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决定逮捕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手段。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在法院审判阶段,如果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就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按时到庭接受审判,同时也为了防止其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