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法律规定不能对周岁女性做出亲密举动?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哪部法律明确规定了不能对周岁女性做出亲密举动。我身边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我不确定这种行为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依据,心里也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涉及禁止对女性做出不当亲密举动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所说的“猥亵”,通俗来讲,就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比如对女性进行搂抱、亲吻等亲密举动。该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对于情节相对较轻的不当亲密行为进行规制。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这类行为进行了更为严厉的约束。《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的“强制猥亵”强调了行为的强制性,即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亲密举动。该条款适用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尊严,打击严重侵犯他人性权利的犯罪行为。


如果涉及的女性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法律的保护则更为严格。因为幼女在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上相对较弱,所以只要对其实施了猥亵等亲密举动,无论是否使用强制手段,都将以猥亵儿童罪论处,并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总之,不能对女性做出不当亲密举动是受到多部法律共同约束的,这些法律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