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立下遗嘱后谁能继承?

我家父母有一套房产,最近他们立下了遗嘱,但我不太清楚根据法律规定,凭这份遗嘱到底谁能继承这套房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对于有遗嘱情况下的房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哪些人符合继承条件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父母房产遗嘱谁能继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遗嘱继承的基本概念。遗嘱继承就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父母通过遗嘱的形式,提前决定了自己去世后房产归谁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在遗嘱里指定上述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来继承他们的房产。


同时,民法典还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就意味着,父母也有权把房产通过遗嘱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比如朋友、邻居等。


然而,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正常,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那么这份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第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是在受胁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或者是被篡改、伪造的,那么这样的遗嘱也是无效的。第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当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体现了尊重遗嘱人最后意愿的原则。


另外,如果遗嘱无效,那么房产的继承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总之,父母房产遗嘱谁能继承主要取决于遗嘱的有效性以及遗嘱的具体内容。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关于遗嘱继承的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