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后清算组办理业务应写谁的名字?
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就需要依法进行清算。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清算组办理业务时名字的书写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清算组的概念。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依法成立的执行清算事务并对外代表清算中公司的临时性权力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那么在办理业务时写谁的名字呢?一般情况下,清算组对外办理业务时,应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相关文件通常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这是因为清算组负责人在清算过程中代表着清算组的意志和决策,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规定,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虽然这里说的是诉讼方面,但在办理其他业务时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实践中,清算组负责人通常能够全面掌握清算工作的进展和情况,其签字能够体现清算组的整体意见。如果在某些业务办理中,要求明确填写具体人员名字,那么一般也是填写清算组负责人的名字。不过,在一些特定的业务场景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某些行政部门可能规定在办理特定业务时,除了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外,还需要其他清算组成员签字确认。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清算组在办理业务前,最好先向相关部门咨询清楚具体的要求。 如果在办理业务时遇到不清楚的情况,建议及时与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机构沟通,以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总之,公司吊销后清算组办理业务时,通常写清算组负责人的名字,但要根据具体业务要求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