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需要进行宪法宣誓?

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到底哪些人是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呀?我不太清楚这个范围,感觉有些职业好像要宣誓,但又不确定,所以想问问具体都有哪些人有这个要求呢。
张凯执业律师

宪法宣誓制度是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哪些人需要进行宪法宣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具体来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也需进行宪法宣誓。比如政府部门新任命的处长、科长等职务的人员,监察委员会新任命的工作人员,法院新任命的法官、法官助理,检察院新任命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


宪法宣誓的意义重大,它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更是对宪法的敬畏和承诺。通过宣誓,让国家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力来源于宪法,增强他们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障宪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