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他项权利人归谁?
我名下有套房子,之前为了贷款把房子抵押出去了。现在我不太清楚,像这种情况,房屋他项权利人到底是谁呢?我有点担心后续会因为这个产生纠纷,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房屋他项权利人到底归谁。
张
✓张凯执业律师
房屋他项权利人在房屋抵押等情况下是一个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房屋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而房屋他项权利人就是享有这些权利的人。
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房屋他项权利就是抵押权。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时,银行会要求我们将房屋进行抵押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把房屋的部分权利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就成为了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享有在我们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这里的抵押权人就是房屋他项权利人。
再比如,在房屋典当的情况下,典权人也是房屋他项权利人。典权人在支付典价后,在一定期限内对出典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种权利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如果房屋存在租赁权的情况,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承租人也可能在某些方面成为房屋他项权利人。比如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对抗新的房屋所有权人。
总之,房屋他项权利人的归属要根据具体的权利类型和相关的法律行为来确定。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他项权利人可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典权人、承租人等。我们在涉及房屋相关的法律事务时,一定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他项权利人的权利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