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动车撞了检查的所有费用由谁承担?

我在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去医院做了各种检查,现在面临费用支付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检查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撞我的人,还是我自己,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生活中,被电动车撞了之后,检查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认定和费用承担方式。


首先,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需要由交警来进行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


如果经过交警认定,电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被撞者检查的所有费用理应由电动车驾驶者承担。被撞者可以保留好医院的各项检查票据、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向电动车驾驶者索赔。


要是双方都有责任,比如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这种情况下,费用的承担就要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划分。例如,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检查费用一般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具体的计算方式是,将检查费用的总额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摊。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撞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可能会相应减轻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如,被撞者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此外,如果电动车购买了相关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等,那么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被撞者可以要求电动车驾驶者协助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交警的责任认定来进行赔偿。


总之,被电动车撞了之后检查费用的承担要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