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工资到农民工,是谁缴税?
我是一名农民工,公司给我们发工资。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公司缴税还是我们农民工自己缴税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和具体情况,不然心里一直没底。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公司给农民工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关于谁缴税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之一。简单来说,就是个人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后,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这表明,从法律规定上,农民工取得工资收入,如果达到了纳税标准,那么纳税主体是农民工本人。因为这是农民工个人的所得,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应该由农民工就其工资收入来承担纳税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通常会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公司作为支付工资的一方,有责任和义务从农民工的工资中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代为缴纳给税务机关。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及时足额征收,方便税务管理。
举个例子,如果农民工小李月工资收入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是8000元,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那么小李超出的3000元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在发放工资时,会先计算出小李应缴纳的税额,然后从8000元工资中扣除 这部分税款,将剩余的工资发放给小李,同时把扣除的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
综上所述,虽然纳税主体是农民工,但公司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以确保个人所得税的规范征收。这样既保证了农民工依法纳税,也便于税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