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该交给谁?

我和老公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但不知道这协议要交给谁。是我们自己留着就行,还是要交给某个政府部门呢?不太清楚具体流程,怕弄错了影响离婚,想问问大家离婚协议到底该给谁。
张凯执业律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首先夫妻双方各自要留存一份。这是因为离婚协议记录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各项事务的约定,在之后可能会涉及到对协议内容的查看、履行等情况,自己留存一份可以方便随时查阅。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夫妻双方需要将离婚协议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在审查通过且双方完成离婚登记程序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留存该离婚协议作为档案资料。


如果离婚后因为履行离婚协议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协议作为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