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为何还能被认定为工伤?

我在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负主要责任。但单位说这种情况还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我不太理解。不是一般说负主要责任就不能认定工伤了吗?想知道为啥在这种情况下还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一般的认知里,人们可能会认为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实际上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即便负主要责任仍能被认定为工伤。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一般规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不符合该条款的要求,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工伤认定并非仅仅局限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这一种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还规定了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比如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假如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比如员工受单位指派开车去外地送货,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即便交警认定员工负主要责任,由于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这里的工作场所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区域),因工作原因(执行送货任务)受到的事故伤害,就符合该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另外,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第一项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如果员工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是因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操作失误,进而引发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且符合视同工伤的时间等条件,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只要员工不存在这些禁止性情形,即便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只要符合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仍被认定为工伤,是因为工伤认定有着较为复杂和全面的法律规定体系,不能仅仅依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而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