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到法院没有重新取保是怎么回事?

我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案子起诉到法院了,但是没有给我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我有点担心,也不知道这是正常情况还是出了什么问题,想知道这一般是怎么回事,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没有重新办理取保候审,这可能涉及多方面的因素,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检察机关可能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状况决定取保候审。而当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重新对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审查。


没有重新取保,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可能是法院认为被告人存在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予取保候审。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就可能不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


其二,案件本身的性质和情节也会影响。对于一些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法院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能不批准重新取保候审。例如一些暴力犯罪案件、涉及重大经济犯罪且数额巨大的案件等。


此外,之前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也很重要。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法院也可能不再重新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被告人及其家属来说,如果对没有重新取保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法院重新考量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