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退税时为什么还会出现补税的情况呢?

我之前一直以为退税就是能拿到钱,可最近办理退税时却被告知要补税。我不太明白,不是说符合条件就能退税吗,怎么还会补税呢?我想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和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在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中,退税和补税是常见的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个人退税时还会出现补税的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纳税人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出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出现补税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比如,小张在A公司和B公司都有工资收入,两家公司在预缴税款时都按照5000元每月为他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但在年度汇算时,只能扣除一次,这就导致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从而需要补税。


二是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例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3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他在业余时间取得了一笔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支付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时,将工资和劳务报酬合并计算,可能适用的税率提高了,就需要补税。


三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比如,小赵为某单位提供了劳务,但该单位没有为他申报收入和预扣预缴税款,在年度汇算时,小赵就需要将这笔收入补充申报,进而可能产生补税。


个人退税时出现补税是基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规则和个人的收入、扣除等实际情况。纳税人应当如实办理年度汇算,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果对补税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