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原告不是撤诉而是撤回上诉呢?

我之前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判决后我对结果不满意就上诉了。现在考虑一些实际情况,我想结束这个诉讼程序,但不太明白是该选择撤诉还是撤回上诉。我不清楚在法律上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为啥有时候是撤诉,有时候是撤回上诉,希望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程序里,撤诉和撤回上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阶段,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原告为何有时是撤诉,有时是撤回上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它主要发生在一审程序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撤诉通常意味着原告放弃了在本次诉讼中通过法院裁判来解决纠纷的权利。如果原告撤诉,之后还可以再次起诉。


而撤回上诉则发生在二审程序中。当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之后,如果上诉人(可能是原审原告,也可能是原审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出于各种原因,比如与对方达成和解、觉得上诉理由不充分等,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二审程序,就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一旦撤回上诉,二审程序终结,一审判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原告选择撤诉还是撤回上诉,主要取决于所处的诉讼阶段。如果案件还在一审阶段,原告不想继续诉讼了,就可以选择撤诉;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二审阶段,上诉人(包括原审原告)不想继续二审程序,那就应该申请撤回上诉。这两种方式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适用范围和处理规则,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作出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