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会放出来再被拘留吗?
在法律实践中,拘留后是有可能放出来再被拘留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拘留的类型,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主要有三种: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通常针对的是一些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实施了多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第一次行政拘留执行完毕被释放后,对于其他尚未处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然可能再次被处以行政拘留。例如,某人因打架斗殴被行政拘留了十天,放出来后,警方又发现他之前还存在盗窃少量财物的行为,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就可能再次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当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经过侦查,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被释放。但如果之后又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那么依然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只要符合这些情形,就可以采取拘留措施。比如,犯 罪嫌疑人一开始被拘留是因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经过调查,部分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而被释放。后来,警方找到了新的关键证据,能够证明其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就可以再次实施刑事拘留。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司法拘留的人在释放后,又出现了妨害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有权再次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例如,某人在民事诉讼中,第一次因为扰乱法庭秩序被司法拘留,释放后,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又故意隐藏、转移、变卖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影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法院就可能再次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综上所述,无论是哪种拘留类型,在符合相应法律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都存在放出来后再被拘留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