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会调查取证吗?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否会调查取证是许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就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在离婚案件里,证据可能包括财产证明、出轨证据、家暴证据等等,这些证据对于法院判断案件情况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你提出了某种主张,比如要求分割某笔财产,那么你就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例如,你说对方名下有一笔存款,你就需要提供存款的账号、开户行等信息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主动去帮当事人调查取证。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院会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里“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身份关系的;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诉讼的;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到这些情况,法院就可能会主动调查取证。
另外,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比如,有些证据被对方掌握,或者需要特定的权限才能获取,像银行的交易记录、公司的财务报表等,当事人自己很难拿到。这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原因、需要调查的证据内容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
综上所述,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调查取证,但在特殊情况下会依职权调查,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帮忙调查难以自行收集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要积极收集证据,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