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交一半会按撤诉处理吗?

我去法院起诉了一个案子,只交了一半的诉讼费。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只交一半诉讼费会不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我不太懂法律程序,就怕因为这一半诉讼费的事儿,我的案子就这么没了,想问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诉讼费交一半是否会按撤诉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诉讼费和撤诉处理的基本概念。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而撤诉处理,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法院按照撤诉对待,从而终结诉讼程序。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明确指出,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回到“诉讼费交一半”的情况,如果法院通知全额交纳诉讼费,而当事人只交了一半,并且没有提出合理的减、缓、免交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也没有补足剩余的诉讼费,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按撤诉处理。这是因为交纳足额的诉讼费是当事人启动和推进诉讼程序的一项基本义务,不履行该义务可能导致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


然而,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只交一半诉讼费,例如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减、缓、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且正在等待审批结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立即按撤诉处理,而是会等待申请的审批结果再做决定。


综上所述,诉讼费交一半是否会按撤诉处理,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有合理的理由以及是否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了相关义务。为了避免按撤诉处理的风险,当事人应当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诉讼费的交纳要求,并按照规定足额、按时交纳诉讼费。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无法足额交纳,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