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一定会被起诉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现在公安已经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我心里特别忐忑,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想了解下,是不是公安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就一定会被起诉啊?有没有可能不起诉呢?
张凯执业律师

当公安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并不一定会被起诉。下面从法律概念和法律依据等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起诉,指的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给法院,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审判并给予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而不起诉,则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做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几种不同情形的不起诉情况。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案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检察院就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赋予了检察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酌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所以检察院也不会起诉。


综上所述,公安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只有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才会被起诉到法院,并非移交后就一定会被起诉。所以,您不必过于焦虑,等待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