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算中止吗?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但是后来又不想复议了,就撤回了申请。现在我有点疑惑,我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这种情况,算不算行政复议中止呢?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想了解一下。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算中止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行政复议撤回和中止的概念。
行政复议撤回,指的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主动要求撤回其行政复议申请。一般情况下,这是申请人自愿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一种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这里的“终止”意味着行政复议程序彻底结束,不会再继续进行下去。
而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因出现某种法定情形,使得行政复议程序暂时停止,待法定情形消除后,行政复议程序再继续进行。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从上述概念和法律规定可以看 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不等同于行政复议中止。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导致的是行政复议程序的终止,即该程序完全结束,不再恢复;而行政复议中止只是程序的暂时停止,之后还会继续进行。所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算中止,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当事人应当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