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诉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申诉赔偿流程的几个重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工伤认定。这是整个赔偿流程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续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二个阶段是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 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个阶段是赔偿协商与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按照协商结果履行即可。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由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一个阶段是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总之,工伤申诉赔偿流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职工在处理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