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养期间工资怎么算?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在家休养。但是我不太清楚这段时间的工资该怎么算,单位发的工资好像和我正常上班时不一样,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想知道法律上对于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的计算是怎么规定的。
张
✓张 凯执业律师
工伤休养期间工资的计算主要依据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各地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差异。有的地方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也有的地方是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标准来确定。比如,如果职工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构成,那么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应包含这些项目。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休养期间的工资,工伤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