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期间上班了,叫新公司不交社保行吗?
在探讨领失业金期间上班了,叫新公司不交社保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以及社保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性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就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
从法律层面来看,叫新公司不交社保这种做法是不可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如果在领失业金期间上班,却让新公司不交社保,首先,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一旦被社保部门发现,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其次,对于劳动者而言,不缴纳社保会使自身失去应有 的社会保障。比如,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如果没有工伤保险,劳动者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而且,隐瞒重新就业的事实继续领取失业金,属于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领失业金期间上班了,应该及时停止领取失业金,并让新公司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保。这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